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序幕。记者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带来的建议是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方面。
2017年7月1日,粤港澳三地正式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为粤港澳大湾区确定了发展方向和目标。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明确了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白鹤祥认为,国际经验表明,谋求粤港澳大湾区长期发展必须法治先行。尽快制定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法(条例)》,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由港澳两地立法机关根据相关程序同意在港澳地区适用,有利于构建大湾区共同发展的法律基础,更好地推动区域协同融合发展。
在白鹤祥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存三大难题,包括融合难度较高、融合存在法律差异、现有涉及大湾区的政策文件尚待立法程序确认等三大难题。
因此,他建议,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法(条例)》应抓住几个重点,包括明晰立法体例、明确立法模式、明确机构设置、成立专门的财政发展基金、妥善处理法律差异问题等五个方面。
白鹤祥建议,鉴于粤港澳大湾区此前尚无专门立法,缺乏立法经验,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相关法律的需求较为急迫,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建议可先由国务院制定出台行政法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全国人大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法》。
而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应主要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香港、澳门的立法机关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认可《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从而使得《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可在整个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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