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5月12日,沈阳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共十项措施,包括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放宽学历落户范围、租赁房屋即可落户等。
一、 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二、 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三、 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投靠落户。
四、 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五、 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六、 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七、 在沈租赁房屋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八、 在沈务工即可落户。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九、 在沈就学即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十、 退役军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户。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