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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停售1年期以下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

北京
2016-03-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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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18日说,为强化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监管力度,守住风险底线,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应立即停售。

袁序成在保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兼具保险保障和理财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受到消费者欢迎,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顺应需求,并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发展迅速。但由于各保险公司发展策略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也存在差异,个别公司存在资产负债不匹配、现金流不足等风险隐患。

他说,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

袁序成表示,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保费收入在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对保险公司现金流情况的监测预警,强化资本约束和偿付能力管控,全面排查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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