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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爆雷非因强监管 平台自身不合规是根本原因

中国财富网
2018-09-0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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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以“新形势、新金融、新监管”为主题的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峰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相关官员以及主流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行业领袖出席会议,现场气氛活跃,P2P问题引发热烈讨论。

 杨凯生:P2P爆雷非因强监管,平台自身不合规是根本原因

“有人认为,P2P这轮爆雷潮是因为监管的措施力度过大、监管政策相互叠加,出现了处置风险,我并不同意这种看法。”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指出。

杨凯生认为,从P2P爆雷的时间节点可以发现,平台出问题比较集中的时候,都是风险集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市场先做出反应,之后才出现监管措施。他指出,此次P2P爆雷的根本原因在于大量平台没有完成整改任务,期限错配、刚兑、贷款规模超标现象普遍。

同时,网贷行业出现问题的另一客观因素,是在整体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部分借款人逾期,致使一些充当信用中介的平台本身也出现了资金问题;恐慌情绪下,出借人谨慎出借或是提前转卖债权。同时一些平台盲目相信或刻意鼓吹自身大数据征信能力,错误模式泛化,对金融的本质缺乏敬畏。

网贷行业若想重回健康发展轨道,杨凯生认为,首先,下一步整治的方向要面向全部从业者,必须全面落实前一阶段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监管要求和整治措施。第二,注意引导市场情绪,不去做火上浇油的事情,也不能形势稍微好一点就过分乐观。第三,对投资者、出借者进行教育。只有把投资者教育做到位,市场秩序趋于良性才有基础。第四,对于恶性违约平台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纪敏:P2P本质是直接融资,建立更高的合格投资人制度是关键

谈及对P2P功能定位和P2P监管的看法,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说道,P2P不是自身承担风险的信用中介,它通过自身的数字化手段、其他手段或专业能力把借款人的债务销售给投资者。这种模式与银行的界线在于,P2P是直接融资的投资者,收益更高,受益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但同时,风险也更大。

“在现在这样一个实际上刚性兑付比较严重的信用环境下面,P2P面对的借款人显然是风险比较高的一类借款人,我觉得合格的投资者制度的建立是很关键的。”

纪敏进一步指出,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是否在一部分资产中能够逐渐提高机构投资者占比,不仅包括银行,还有各类资本市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银行有更强的风险识别和定价的能力,银行购买P2P的资产,能够发挥资本市场对P2P的评级和监督作用,逐步提高机构投资人在P2P资产投资人中的占比。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讲,一方面可以通过购买机构投资者的P2P资产实现对P2P的投资。另一方面,如果直接投资P2P资产,理应有更高的合格投资人这样的要求,帮助个人投资者规避风险。在当前的直接融资业态下,合格投资人制度作为资管短板,亟待补齐。

 黄益平:P2P不能变成农贸市场,谁来就来,谁走就走

“我们看过去网络金融为什么发展这么快?第一个因素是数字技术,第二个因素是数字金融,第三个,我们的监管相对比较宽松。这是说得好听一点。说得难听一点,监管缺位,没有监管”。

P2P作为一种点对点的资金融通,在中国市场上是存在需求的。但是,做这种点对点的融通需要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做好风控。如今,P2P成为一个风口,问题在什么地方?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说,2007年第一家平台上线时就基本上没人管。为什么没人管?有人说,它看起来是民间借贷,不归我们管。有人说,不知道怎么管。这种机构监管,谁发牌照谁监管,既然谁都没发牌照,谁也不知道怎么管或者该不该管。直到2013余额宝上市,2014年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黄益平表示,政府监管仍然缺位。因此,2015年一过,风控问题就层出不穷。

“本来有价值,可以给我们做贡献的业务,最后因为行为没有规范,不该做的没有被禁止,应该做的没有被鼓励,最后就搞成了这样,看起来有点像农贸市场,谁想来就来,谁想走就走。”

黄益平强调,搞金融跟农贸市场不一样。数字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中国数字金融要迎来2.0时代,面对金融科技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技术突破、信用文化建设和新型监管框架的建立,做到三维一体。

 除上述专家的精彩发言外,银保监会国际部负责人范文仲对P2P的性质做出论断,认为P2P在传播信息的同时建立了利率参考水平,“是一个金融中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务副总监Ross Leckow指出,要防范P2P交易中,把加密货币用于犯罪的风险。经合组织金融和企业事务局副局长Mathilde Mesnard提醒,面对P2P等支付系统实施跨境转移的新型金融产品所带来的挑战,要加强国际监管与合作,保护网络安全和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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