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财政部持有的集团公司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会)。
根据公告,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财政部持有集团公司100%股权,集团公司持有中国人寿68.37%股权,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控股股东,财政部为中国人寿实际控制人。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财政部持有集团公司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集团公司10%股权,集团公司持有中国人寿68.37%股权,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控股股东,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表示,中国人寿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不会导致中国人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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