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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中国证券网
2022-04-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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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4月28日深夜,天津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天津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天津市住建委拟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拟自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市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通知》明确提出,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与此同时,自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市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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