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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变更致使融资困难 中城建集团再现债券违约

中国财富网
2018-03-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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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海清算所公告称,当天是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代码:101678001,简称:16中城建MTN001)的付息日。截至当日日终,上海清算所仍未收到中城建支付的付息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中城建自身也公告证实了这一事实,称“截至兑付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6中城建MTN001’兑付利息的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实际上,中城建此前便已经有多只债券接连违约。

违约债券应付利息7146万

此次债券16中城建MTN001违约在稍早前便已有预兆。2月份时中城建公告称,“16中城建MTN001”应于2018年3月1日支付当年利息,由于公司受到评级下调等因素影响,融资受限,流动性存在一定压力,利息偿付存在不确定性。

公开信息显示,16中城建MTN001发行规模18亿元,期限为5年,固定票面利率3.97%,2016年3月1日起息,债券付息日为每年3月1日,由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及浙商银行联席主承销。该债券2018年应付利息7146万元,目前主体评级C,债项评级C。

中城建是一家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2016年三季报显示其总资产688.07亿元,资产负债率70.43%,净利润2.14亿元,而归母净利润为-4.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中旬主承销商公告称,“16中城建MTN001”中期票据应于2017年3月1日付息,但截至营业日终未收到应付资金。即该期债券2017年的利息迄今也未能支付。

对于今年3月1日未能按约兑付付息资金的原因,中城建称,公司因控股股权纠纷,融资渠道受到限制,导致资金链十分紧张。另外公司目前正面临多起债务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已被查封或保全。

对于后续安排,中城建表示,公司将继续与股东保持沟通,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增资、股东借款、股东担保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同时,公司也在谋求按照法律程序主动出售部分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公司也将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密切沟通,做好相关后续违约处置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发行人将在重新引入信用良好确有实力的控制人后,全力配合主承销商召开“16中城建MTN001”持有人会议等。

中城建已现多次债券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中城建便已有多次债券违约行为,目前已有“16中城建MTN001”、“14中城建PPN003”、“14中城建PPN004”、“15中城建MTN002”、“12中城建MTN1”、“12中城建MTN2”等债券、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按时兑付。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源于公司股权变更导致的企业性质变更等一连串的影响。今年2月,中城建相关债券的主承销商发布的公告中直言,由于中城建于2016年4月进行了企业性质变更,由原来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下属的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100%控股变更为由北京中冶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和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国际有限公司持股49%的企业,股权的变更致使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融资出现困难,资金链断裂,导致集团在交易商协会发行的短融、中票和永续中票出现兑付困难。

由于债券违约,已有多家债券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中城建相关债券主承销商发布的公告还显示,截止2018年1月末中城建2016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无法提供审计报告,且集团经营和融资目前没有改善。

此外,公司也陷入了控股权纠纷。2018年2月,中城建发布公告称,集团原全资控股股东中城建国际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现持股49%)同现控股股东北京中冶投资有限公司(现持股51%)就北京中冶持有集团51%股权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产生纠纷。因北京中冶至今仍未能向中城科技支付任何转让对价,目前中城科技已将北京中冶列为被告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城建同时称,自2016年8月由北京中冶控股至今, 集团开始出现债务违约,并已多达七次,企业经营退步,此期间的责任应由北京中冶承担。

一位券商固定收益分析师告诉记者,之前一些发行人主体便已经出现违约,后续再次违约是在预计之内的。在前期违约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后续继续出现债务违约的概率非常大,这种情况会对发行人主体造成负面舆情等不良影响。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违约债券的债权人足额收到本息的希望不是很大,而这些信用债的违约对债券市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它们多是由自身问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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