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集中发布定增、并购、重组、员工持股、出售资产的上市公司,近期迎来扎堆修订条款细则的“后遗症高发期”。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仅10月份以来,就有72家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的修订公告,涵盖事项包括重组、定增、员工持股等。其中,有些公司的公告显示已经是第三次修订重大事项。修订的内容,包括对监管部门提出质疑问题的回应、缩减募资额度、调整定增股份锁定期等。
昨日晚间,长百集团发布公告,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境外矿业权属情况、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替换前预案中的框架协议、关于收购中天石油股权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等事项进行了修订说明。
长百集团的修订案并非个案。仅昨日晚间,就有多家公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修订。例如,华英农业称,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由不超过15010万元调整为不超14773万元,认购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9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870万股。其中,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曹家富、闵群、张家明、李远平、李世良、胡志兵、胡奎、刘明金、汪开江、范俊岭共10人,认购金额由4980万元调整为4743万元。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不调整。
在此轮修订潮中,对非公开发行事项的修订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占比最多,其次,还有一些公司对重大资产出售情况进行了修订。
从具体修订内容看,有些公司的重大事项“缩水”十分明显,比如一家公司宣布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约6.8亿元,调减为不超过约4亿元,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090万股调减为不超过3542万股。
除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额度之外,还有公司虽然募集资金额度没有缩减,但定增的价格和修订之前相比却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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