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策发力促外贸稳增长 剔除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11个

北京
2015-11-1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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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共计剔除11个十位商品编码。其中包括银矿砂及其精矿从进口禁止目录中剔除,涉及5种铋产品从出口禁止目录剔除等。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调整与11月9日深改组通过的《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基本一致,要求提升中国加工贸易发展," 此外,他表示这次放开还有以下几层原因和背景:第一,由于当前外贸形势较差,加工贸易从原来的半壁江山降到现在的30%左右,加工贸易下降速度太快,发展加工贸易成为中国稳外贸政策的重要抓手。第二,要进一步开放负面清单机制,这也是未来中国谈判建设更多自贸区的诉求,减少负面清单项目。第三,今年9月,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接受书,本身就需要减少禁止类项目,在加工贸易方面为大家提供更多便利,这也是与未来贸易便利化方向吻合的。第四,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进出口不能一味禁止,国家也要减少政府管制,转变政府职能。第五,到2018年,中国将正式实施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负面清单,现在也是提前推进这方面的监管政策准备。第六,目前中国产业发展水平也逐步提高,有些产品过去是禁止的,现在有这个条件水平去做好,这也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剔除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名单中,有金属铋下面的5个商品编码,包括了高纯度未锻轧的铋及其废料、粉末等。 这次进一步放开铋的出口管制,或将意味着国家对市场监管方式的转变。白明指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进出口不能一味禁止,国家也要减少政府管制,转变政府职能。而中国产业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开放部分产品出口提供了条件。

在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驱动和扩大开放为动力,深化加工贸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逐步变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这意味着对加工贸易技术含量和环保标准也被提上议程。

这次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公告中也显示,将把"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 甲基环氧乙烷(氧化丙烯)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文件规定,仅允许直接氧化法(HPPO工艺)生产出口的氧化丙烯,其他仍按禁止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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