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立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严把质量安全关,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政策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助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
《意见》对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重点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包括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辅导民营企业享受创新类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民营企业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增强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标准官制度。
同时,充分发挥职能,强化对民营企业帮扶。针对民营企业质量短板和弱项,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创新链,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构建产学研联盟,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实施“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一批企业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周密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上海“上交会”、北京“服贸会”等各类活动。支持商会发挥企业帮手作用,助力民营科技企业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大力推进认证制度国际接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际产业合作的技术规则,助力产品和服务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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