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公布《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提出山西省将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基金,促进民营经济创新转型。
该方案指出,在山西省政府领导下,由工商联、财政厅、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理事会,主要负责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原则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退出机制、业绩考核机制等事项。
根据需要,还将聘请适量的业内专家为成员。与此同时,还将通过公开招募方式择优引进业绩良好、有专业管理经验和投资能力的管理公司管理运营基金。 据了解,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母基金)10亿元(分3年出资,2015年3亿元、2016年3亿元、2017年4亿元),按照1:4比例募集社会资金40亿元。
基金存续期一般为5年至7年,也可视子基金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将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IPO等方式实现退出。 按照规定,基金的80%投资于山西省境内。主要针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盈利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非主板上市民营企业。
投资方向主要围绕山西省提出的煤与非煤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方向,将重点支持煤基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并购重组、创优品牌、提高创新能力等。基金投资方式将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跟进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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