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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能源车补贴办法 最高补贴50万元

中国证券网
2015-10-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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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政府正式审定同意并印发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暂行办法,无论是新能源车辆购置、使用(公交车使用环节除外),还是充电设备投资,可获得一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财政补贴。
  
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补贴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与使用(纯电动公交车使用环节补贴办法另行制定,下同);充电设备(含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自建自用的充电设备)建设;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回收;市政府批准的其它项目。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补贴金额,在购车补贴方面,纯电动客车补贴从30万-50万元不等;纯电动乘用车从3.5万-6万元不等。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50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20万元。在使用环节补贴,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充电设备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车辆购置、使用(公交车使用环节除外)及充电设备投资补贴标准

  补贴类别   细分类别   补贴金额   备注
  购车补贴   纯电动客车   L≥10
  每辆50万元
  8≤L<10
  每辆40万元
  6≤L<8
  每辆30万元
  1、L<10的车辆,政府补贴总额(中央补贴及地方补贴之和)为车辆市场指导价的70%。
  2、用途为通勤旅游的客车需满足车装动力电池最低限制性要求:L≥10,装载量不低于250千瓦时;8≤L<10,装载量不低于180千瓦时;6≤L<8,装载量不低于80千瓦时。
  纯电动专用车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
  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   R≥250
  每辆6万元
  150≤R<250
  每辆5万元
  R<150
  每辆3.5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运营牌照(或持授权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再增加补贴5.58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纯电R≥50
  每辆3.5万元
 
  购车补贴   燃料电池商用车   每辆50万元  
  燃料电池乘用车   每辆20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每辆1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   R≥250
  每辆2万元
  150≤R<250
  每辆1.5万元
  R<150
  每辆1万元
 
  充电设备补贴   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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