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依法接管近一年的时间点,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事宜迎来了里程碑式的一步——2020年4月30日,蒙商银行设立,独立于包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这家新成立的银行主要承接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则由徽商银行承接。
新老银行业务承接过程中,公众的情绪和预期尤为关键。包商银行接管组表示,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这无疑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两银行收购承接
因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于2019年5月24日依法联合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
包商银行接管组介绍称,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同年7月至9月接管组完成了该行清产核资,10月起启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
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当然,新成立的蒙商银行并非是包商银行原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唯一受让方。《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债权人持有的未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保障的债权,不在本次承接范围内,仍保留在包商银行。这也是此次转让的总体原则。
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有四家分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和宁波分行。
包商银行接管组介绍称,基于总体原则,对于个人客户而言,上述四家分行的个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对于对公客户而言,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对公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
而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内的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公告提醒称,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继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
对于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的个人存款、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如何保障事宜,包商银行接管组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揭开蒙商银行面纱
对于新成立的蒙商银行,包商银行接管组介绍称,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古、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古,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公告》显示,蒙商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共有11家股东,其中存款保险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16.67%,徽商银行持股15%,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蒙商银行的董事长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皆来自建设银行系统。据悉,蒙商银行将充分发挥股东背景优势,并引入国有大行、上市城商行长期丰富的管理经验,增强地区金融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区域金融需求。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