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发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
方案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方案突出内容的涵盖性、制度的可持续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施的时序性,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决策,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改革部署和工作格局。 方案明确了激发创新、问题导向、整体推进、开放协同、落实落地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到2020年,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主要目标。
方案以问题为导向,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围绕10个方面提出了32项改革举措143项政策措施。
这10个方面包括: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和推动区域创新改革等。
方案突出整体性,增强可操作性,明确了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关系网、路线图和时间表。32项改革举措143项政策措施都确定了标志性举措、具体成果形式、牵头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等。"台账"式推进,力争使改革可落地、可检验、可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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