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还明确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意见强调,要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为医养结合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抓好试点示范,每个省(区、市)至少设1个省级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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