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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外安保体系“两手都要硬”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2018-08-1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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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进一步扩大。2017年,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共备案和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达6172家,中国企业境外资产总额超5万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逐渐呈现出项目规模大、提供贷款多、回收周期长、环境风险高等特点。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商务服务大会跨境商务服务与投资论坛上,三狮国际高级顾问刘文斌表示,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企业走出去,阻碍企业海外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刘文斌表示,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主要面临六大风险。

一是环境安全风险。我国企业参与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大多集中在东南亚、中东、西亚非洲等高风险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欠发达、市场环境差、法制不健全,企业和员工面临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突出。

二是政治安全风险。“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政治局势不稳,战乱恐怖袭击、极端主义活动、地缘政治斗争等风险因素,会对投资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政府更迭和合作企业主管部门的人事变动,都有可能影响涉外合同的继续执行。

三是社会安全风险。我国企业的投资国可能存在社会治安混乱、违法犯罪活动频繁等状况,对企业开展业务、企业员工安全都会产生影响。

四是不可抗力风险,如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

五是政策和法律风险。中企存在对投资国的投资、税收、监管、环保、劳资等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不透、掌握不全的情形。一旦相应政策、法律法规、政府高层承诺发生调整,也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冲击。

六是经营风险。所在国政商关系复杂、市场需求变化、员工罢工、合作方违约、合同废止等问题可能直接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甚至造成投资难以回收的严重后果。

刘文斌认为,对于这些常见风险,企业应系统化地建设海外安保体系。

“我国政府一直对海外投资保护高度重视,从本世纪初开始相继建立了安全管理风险预警、领事保护应急救援等机制。但目前来看,我国海外安保机制建设仍然落后于经济形势的高速发展,其中主要问题在于缺乏顶层设计和专业化管理。”刘文斌说。

在刘文斌看来,这项工作应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来入手。政府应建设好以下八项机制:海外安保工作常态化的协调领导机制;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制,把关源头,规避风险;海外投资审批监管机制,对海外投资的流向进行审核把关和跟踪管理服务;海外安保综合情报预警机制,多手段、多渠道地收集风险信息;海外安保应急反应机制,组建跨部门、集散式的海外应急力量;海外安保个别合作机制,通过驻外使领馆,与企业所在国的相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海外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参照跨境统筹的模式,由国家、海外投资企业按比例分别缴存风险基金,确保企业能抵御海外投资巨大风险,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海外人员统一的保险机制,有效保证企业海外员工的人身安全。

“在企业层面,海外企业应该强化安全理念,适当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完善海外安保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专业化。”刘文斌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六件事:一是加强前期市场调研和立项论证。二是在项目投资前,进行科学专业的风险评估,防止盲目投资、冒险投资。三是在高风险地区进行项目投资时要进行专业的安全保险。如企业有安保服务供应商,应充分利用安保服务供应商完善安全保险设备。四是加强项目综合安防系统硬件的建设,根据项目规模、性质、特点,科学整合手段,将目标监控信息、预警报警、物理防护、人类响应等功能融为一体,提升项目安保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在海外工程项目建设谈判时,将综合安防系统构建问题作为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其他分部工程同步规划、施工,形成布局合理、高效集成的综合安防系统。五是推动海外项目安保服务管理专业化发展,鼓励将项目安保工作分包给优质安保企业专门运营。六是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化建设,增加安保管理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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