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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19项措施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乌鲁木齐
2015-10-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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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作为我国铁路西部国际周转集装箱监管中心、国家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集结站;支持新疆增开新的国际客货运航班,重点支持发展国际货运包机业务;支持新疆开通国际货运班列,使乌鲁木齐成为向西物流成本最低、手续最便捷、竞争力最强的物流枢纽中心;创新跨境管输能源进口监管模式,完善管道运输进口能源监管办法;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用,支持新疆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

23日,海关总署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海关总署公布了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19项措施,其内容涵盖和汇集了当前海关总署各业务领域最新最全面的措施,从支持多式联体系建设、促进口岸通道网络建设、强化海关跨境监管合作、支持新疆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推动新疆贸易新业态发展、支持新疆企业"走出去"等方面打破常规,把最好的政策措施优化叠加在一起。。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19条措施围绕新疆"五大中心"建设规划,促进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建设、优化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新疆海关特殊区域布局、推动文化保税业务和离境退税试点等三部分,呈现政策布局最优、支持力度最大、服务举措最实、针对性最强等特点。这些措施统筹考虑了新疆铁路、公路、航空运输资源,区位、土地、人力要素以及市场发展潜力和加工配套能力等因素,从各个方面打破常规,把最好的政策措施优化叠加在了一起,可以说是精心为新疆"量身定做"。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海关总署先后出台《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发展和稳定8项措施》和《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支持核心区建设。此次推出的19条措施,是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发展的又一轮重大举措,是对新疆一系列支持措施的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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