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在华投资经营——财政部等四部门详解所得税优惠新政
2017-12-29 10:03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在华投资经营——财政部等四部门详解所得税优惠新政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